兢诚辅导私募基金管理人过会率为全国平均水

      喜报

年7月13日,随着兢诚所为浙财(杭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顺利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审核,兢诚所出具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通过率已达80%(5过4),为全国平均水平的

三倍!三倍!!三倍!!!

掌声在哪里!!

          背景介绍年2月5日,协会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公告要求,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新申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机构,必须提交《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已登记且尚未备案私募基金产品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在首次申请备案私募基金产品之前补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已登记且备案私募基金产品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协会将视具体情形要求其补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已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申请变更控股股东、变更实际控制人、变更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等重大事项或中国基金业协会审慎认定的其他重大事项的,应提交《私募基金管理人重大事项变更专项法律意见书》。公告发布至今,时有同行反映,协会对法律意见书的审核极度严(bian)格(tai)。全国平均不到30%的通过率,使得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嫣然变成了一场以企业为基础的律师业务水平的较量。          

既然协会审核如此严格,那兢诚所出具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通过率为什么那么高呢?

因为,它有一支强大的团队!

      

下面就让我们一一介绍一下兢诚所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专项服务团队成员吧。

          

首先呢,我们介绍一下团队业务负责人张彦律师(必须好好介绍,因为她是小编领导,介绍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小编是否能继续在律所工作,压力山大啊。深呼吸……)

          

张彦律师,兢诚所二级合伙人,非诉讼业务专家。张彦律师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学院,经济法学硕士研究生学历,吉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经济法学专家冯彦君先生得意门生。执业以来,张彦律师先后承办了通化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重组改制项目、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长白山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制改造并首发上市项目、吉林吉恩镍业使用中央国债转贷资金项目、吉林省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重整、吉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常年法律顾问、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吉林省酒精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等重大项目,积累了丰富的国企改制、证券、破产、企业法律顾问等非诉讼业务经验,总之就是“优秀”、“厉害”。作为兢诚所第二代领导集体核心,张彦律师不仅是我所业务顶梁柱之一,同时还是我所“刨幺小分队”的骨干,在我所“捉妖”领域,可谓难逢敌手(关于“捉妖小分队”,我们会在以后的推送中加以详细介绍,敬请期待哈)。

下面小编给大家爆一张张律师和她的小宝贝北北的合影

怎么样,好可爱有木有,好喜欢有木有!

    

小编奉上张律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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