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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洞见
作者
洞见·梦舒
谦谦君子,卑以自牧。
读《三国演义》你会发现,越是雄才大略的人物,越能谦逊待人,所以在哪都能受人尊敬。
而那些喜欢炫耀自己的人,越是下场凄惨,以致沦为众人的笑柄。
古人说过,自见者不明,自是者不彰,自伐者无功,自矜者不长。
一个人越是喜欢炫耀这四件东西,就越容易毁掉自己的一生。
1
越无足轻重的人,越喜欢炫耀人脉。
林语堂曾说,社会十大俗气之一,就是“每与人言必谈及贵戚”。
《三国演义》里的蒋干,正是这样一个人。
蒋干才能平平,既比不了荀彧的治国之能,也比不了郭嘉荀攸的运筹帷幄。
在“谋士如云,将士如雨”的曹操麾下,只是个无足轻重的小角色。
好在,他有个强大的昔日同窗周瑜。而后者,正是曹操在赤壁之战中的劲敌。
在交战前蒋干主动提出,自己和周瑜是小时候的好友,愿凭三寸不烂之舌劝降对方。
还拍胸脯保证:“干到江左,必要成功!”
可他却高估了自己的分量。周瑜虽对蒋干热情招待,却完全不给他开口劝降的机会。
反而将计就计,利用蒋干向曹操传递假情报,骗得曹操昏招迭出,终于一败涂地。
以曹操的为人,想必痛定思痛后,一定会对蒋干有所处分。
虚荣的蒋干无论如何也不会想到,为了出人头地而炫耀的人脉,最后却成了取祸之道。
生活里,像蒋干这样的人比比皆是。
总炫耀自己认识无数大佬,总自夸现在身处牛掰的圈子。
似乎认识了谁,就能变成谁,处在什么圈子,就能掌控什么样的资源。
直到遇上事情才发现,身边荣光无限,没有丝毫与自己有关。
这并不是世态炎凉,只不过是你误解了人脉的本质。
所谓人脉,只为利用,所有交情,皆为交换。
锦上添花,才是人脉的常态,锱铢必较,就是交换的法则。
你无用时,认识谁都没用,你能提供资源,自有人脉汹涌而来。
2
越平庸无能的人,越喜欢炫耀身份。
《三国演义》的时代,高门大户世代为官,拥有着庞大的军事政治势力和影响力。“
四世三公”的汝南袁氏,正是当时的顶级家族之一。
作为袁氏的嫡子,袁术从小就享受着身份带来的荣耀。
可长大以后,他无论是能力还是影响力,都比不了庶出的兄长袁绍。
袁绍做到大将军何进的心腹,为其筹谋划策。袁术只能作为护卫首领,听命行事。
袁绍被反董卓的各路诸侯推选为盟主,统揽大局。袁术只做了个粮草总管,受袁绍领导。
也许因为现实太过憋屈,袁术就格外喜欢以身份骄人。
对阵华雄时,关羽主动请缨,袁术第一反应不是评价其战斗力高低,而是怒斥:
“汝欺吾众诸侯无大将耶?”
关羽斩了华雄,张飞提出乘胜追击。袁术立即予以否决,理由是:
“俺大臣尚自谦让,量一县令手下小卒,安敢在此耀武扬威!”
他无时无刻不在强调自己身份高贵,还在各路军阀中率先称帝。
可结局却是,手下众叛亲离,自己兵败惨死。死前想求一口蜜水喝,都未能如愿。
袁术的下场令人唏嘘。
像袁术这种人,总喜欢炫耀自己的背景,总是给自己贴上各种高大上的标签。
看似威风赫赫,却不知道越是强调身份,越是暴露了自己内心的不自信。
越是想借外力得到别人的尊重,越会被视为跳梁小丑,受人耻笑。
人生的底气,应当是自己的能力,而不是外在的虚名。
真正厉害的人,能居高位而游刃有余,不骄不躁,处低位亦坦然自若,不卑不亢。
3
越能力不足的人,越喜欢炫耀功劳。
提起曹操手下的重要谋士,人们首先想到的永远是荀彧、荀攸、郭嘉、程昱。
其实还有一个人,为曹操的宏图霸业立下汗马功劳,就是谋士许攸。
官渡之战时,曹操被袁绍重兵围困,粮草几乎告罄,眼看就要陷入绝境。
关键时刻,幸好袁绍的重要谋士许攸及时反水,向曹操献计奇袭袁绍的屯粮之地,赢得官渡之战的胜利。
不久,许攸再次献计水淹冀州,顺利夺取了袁绍的大本营。
两次谋划成功,让许攸飘飘然起来。
他大肆炫耀自己的功劳,公开对曹操和大将许褚无礼,结果被许褚一怒斩杀。
如此悲惨的下场,可谓咎由自取。
然而现实中,不少人没有许攸的才华,却犯了许攸同样的毛病。
难得取得小小成就,就大肆炫耀,口出狂言。
一时身处逆境,便日日追忆往昔辉煌,埋怨苍天不公。
却不知道,正是小胜即安的自满,阻碍了自己的进步,正是自鸣得意的狂妄,招致了他人的反感。
所有对过往功劳的夸耀,本质上都是对未来前途的断送。
真正聪明的人,从来都是把经历当成试炼,用成绩累积经验。
4
越浅薄无知的人,越喜欢炫耀才华。
《三国演义》将诸葛亮描写地神乎其神。
他气死了周瑜,骂死了王朗,活时收服孟获,死后吓退司马懿,对人性的洞察和利用举世无双。
唯一的污点,大约就是对于马谡的任用。
马谡自幼熟读兵法,谈论起来头头是道,经常给诸葛亮献计献策。
诸葛亮对马谡十分看重,称他为“当世之英才”,并将具有重要战略意义的街亭交给他把守。
可马谡一到街亭,就把诸葛亮提前做好的战术部署改得干干净净。
面对副将的置疑。马谡张口“兵法云”,闭口“孙子曰”,引经据典大加驳斥。
又狂妄地表示:“我读了很多兵书,丞相有事还找我问策,你有什么资格阻拦。”
可将兵书背得再熟练,也改变不了马谡不会实地指挥作战的事实。
最终街亭失守,北伐严重受阻。
诸葛亮这才记起,刘备曾警告过“马谡言过其实,不可大用”,可一切都已经太迟。
马谡的夸夸其谈,不但害了自己,也害惨了蜀国的未来。
马谡的结局让人感慨,也让人惊醒。
《菜根谭》中说:“鹰立如睡,虎行似病,正是他攫人噬人手段处。故君子要聪明不露,才华不逞,才有肩鸿任钜的力量。”
越是炫耀才华的人,内心越是浅薄无知。
越是大出风头的人,越有可能名不副实,以致害人害己。
肯敛藏锋芒,才能专注于积聚力量,达成目标。
能低调做人,才能避免结不必要的仇人,躲开无意义的麻烦。
《格言联璧》里说:“丈夫之高华,只在于功名气节。鄙夫只炫耀,但求诸服饰起居。”浅薄的人内里空虚,不得不以服饰、起居等外物的华美,掩饰底气的不足,用强撑的优越感遮盖心底的自卑。
真正有实力的人,永远秉一颗谦卑心,有功不自满,才高不自诩,只专心提升自己。
取他人之长,补自己之短,不停趋向高处。
谦谦君子,卑以自牧。
愿你我余生,皆能谦卑为怀,做如玉君子,得圆满一生。
1
我跟在母亲屁股后头上村顶西头的梅丫家,从我家到梅丫家是一条灰白的路,右边是绿里发黄的麦子,左边是灰绿色的芦苇,好闻的河风把芦苇和麦子都吹得不停地点头哈腰,芦苇丛中有鸟儿在歌唱,是一种像麻雀又比麻雀个头小的鸟,我们叫它芦柴儿。我捡起一块干硬的土块扔过去,一根芦苇被砸断垂下头,芦柴鸟儿又飞到另外的芦苇上去了。我快活得要死,远比后来我第一天去上学还高兴。
来的人真多,屋里、屋外的晒场到处是人。大人们三三两两地说笑,小孩儿屋前屋后乱窜,就和麦子上了村里晒场的情形一样。有人在哭,但我听不清楚。
梅丫见我来了,一蹦一跳地跑过来,笑盈盈地说:“泥巴,我奶奶死了。”
我说:“晓得,菜多吗?”
梅丫脸上有泪痕,但这不影响她那欢快的笑靥,她说:“多呢,有肉,块儿可大了,有鱼、鸡蛋,还有,还有……我说不上来,反正你吃不了。”
梅丫穿一身白衣服,头上戴一顶别着一条红布条的白帽子。她跑起来时,那红布条翻飞着动着,说话时又温顺地耷拉着。
我摇着母亲的手哀求道:“我没帽子,我还没戴过帽子呢。”这话被身后的爷爷奶奶听到了,爷爷脸上的肌肉抽动了几下嘴唇翕了翕但没吭气。奶奶侧过脸看了看母亲,那眼光就跟秋天的芦苇杆。母亲脸一沉怒瞪着我说:“瞎嚼蛆,掌你嘴。”说完,呼地抬起巴掌要掴。
奶奶拉住母亲举到半空的手,“你怎和小孩家计较?什么还都不懂呢。”
我趁机挣脱她的手溜进小孩儿堆里。大人们边吃边说笑,我们小孩儿一会上桌吃,一会儿要么在桌洞时钻来钻去,要么在外面躲猫猫相互追逐。后来,梅丫被她家大人拉去磕头,我看到梅丫奶奶躺在棺材盖上,双手埋在屁股下。她脸色白白的,像刚出笼的白馒头。她睡得真香啊,这么多人在吵,都弄不醒。
丧席吃了多长时间,我不知道,反正往家去时太阳都落西了。母亲问:“吃饱没?”
我搂着肚皮,说:“到明朝中午不吃都不饿。”
爷爷迈着四方步像只鸭子在灰白的小路上慢悠悠地走着,用鳖骨剔他那黄得跟玉粟似的牙,咧开的嘴角不住地流金灿灿的口水。奶奶的小脚像踩鼓点样,身后落下两排鸡蛋大的窝。
我说:“这丧席该从早到晚连吃三顿,最好从村西头挨排排吃。”
母亲说:“又瞎嚼蛆了。”
我说:“没,菜又多又好。”
我腮帮子沾满了红烧肉的酱色,嘴唇浸泡在肥油里,说到这儿,口水又禁不住流了下来。
母亲说:“说不好我们家也快办丧席了。”
我说:“好啊,什么时候哇?”
母亲没吭声,只是扣紧我的手,把我当成一头羊往家牵。
这时,西面天空已现出和梅丫帽上红布条一样的颜色。芦苇在晚霞的映照下,浑身上下红通
在如今思潮风起云涌,欲望横流,处处弥漫浮躁的文学
当下,关于散文的内在精神、创作理想以及写作手法等等的理论、观点和思潮多而杂,喧嚣得很,正处于无序的多声部状态。在看似百舸争浪、千帆竞秀的热闹表面下,是无法掩去的无力、苍白以及迷茫。许多人以话语寻求争论的快感,而作为散文家的王宗仁却凭借虔诚的脚步与心灵实践散文的精神,以自己的良心让写作直面存在——人的存在。青藏成了他肉身的家园,更是他精神的栖息地和创作取之不尽的富矿。他的散文创作一直扎根于青藏,坚持身体与心灵的同步在场,以独特的话语和方式阐释散文当有的内在精神和外在风貌。他以个人的体验指涉人性的色彩、生命的质量、情感的质地和生存的处境,在具体和质朴中进行形而上的思索和诉求。因而,也就形成了他亲近感受生活、不断探求创作源泉的个性,更使他的散文有了卓尔不群的“特殊方式”和“内在力量”。他在蛮荒、悲凉得生命难以维持的地方,以个体生命的感觉和灵魂的声音,为我们展现了丰盈、让我们为之感动和膜拜的人性之美、灵魂之重及最为闪光温暖的生命,表现出极强的人文关怀。“苟非其人,道不虚行”,王宗仁以肉身和心灵构建了一个独特的艺术世界,显示了文学进入生活的超强能力,在散文史上留下我们不敢漠视的足迹。这样的足迹,辉映着作家的人生之路和散文的创作之道。
一、亲近与远离:彰显写作的态度
散文,是个性化的诉求极强的产物。散文写作,是作家将对外部世界内化的过程,是作家表现和塑造自我形象的特殊形式,以话语外显作家的心灵世界、精神域场和人格品质。也可以说,散文是离作家心灵最近的创作行为。然而,一些作家要么隐藏或模糊主体身份,要么陷入无道德评判、消弭理性的“泛审美化”泥沼,使得散文或成为书斋内无生命、无主体意识的话语,或沦为个人情绪化、喜好性渲泄的平面无深度的文本。写作与体验,作家与生活,疏远了,陌生了。在很大层面上,消极性成为后现代时期的宠儿,心灵的“沙漠化”比比皆是。王宗仁则一贯以之地与现实生活保持亲密关系,进行“身入”和“心入”的情感感知,极度扩展个人体验的无限可能性。王宗仁的名字是和青藏紧紧联系在一起的。这种联系,是多层面的。他18岁从军进藏,入伍后,他在汽车团当驾驶员,每年都要开着大卡车,至少6-7次地翻越海拔米的唐古拉山。就这样他在青藏当了7年的汽车兵。这以后,他坚持每年自费进藏深入生活,累计达到上百次,到如今60多岁了,依然痴心不改。在当代作家中,像王宗仁这样从事创作的确在少数。有些人对王宗仁如此常返青藏之举颇为不解,他的回答是,难道回家还需要理由吗?解读“回家”这一动作性词语,我们不难发现,王宗仁一次又一次地去青藏,不是所谓的“行走”,也非一般性的体验生活,而是如游子回乡般的心灵对话。回到现实生活之中,回到蛰伏于心灵深处的隐地,这当是王宗仁之于散文创作的心理基础和精神标向。
王宗仁在青藏生活过7年,这7年是他成长中最重要的一部分。他对青藏的了解不仅仅是文化的地理的,风土人情的奇闻逸事的,更有对那片土地上人的感知和自己生命在成长中的感受。他一次又一次的重回,是对往日的溯望,也是营养心魂。青藏已经成为一种文化一种精神在他血液里流动,凝结为他生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对于军人而言,常把当兵的地方称之为“第二故乡”。这里的故乡,有对生命成长的依恋,也有文化层面的哺育。因而,如果说青藏是王宗仁生命的第二故乡,那么青藏就是他写作的心灵家园。
我们以故乡为创作的深度源泉时,只需要守望和心灵的返回,在情感体验和精神震荡中实行对心灵的重构,对心灵家园的重构。那么,按照一般的思维和创作实践,仅凭王宗仁在青藏的7年经历,就可以在书本上潜入回忆,找补外在的知识和人文精神,以创作的经验和实力,刺激创作的欲望,完成一篇又一篇作品。这样的作品虽非经典,但不失精品的质感。也就是说,王宗仁并非需要以一次又一次的重回青藏,经受常人难以想象的艰辛为代价。尤其是近年来,已逾60的王宗仁依然如游子回乡一样踏上青藏高原的土地,翻越海拔米的唐古拉山。几十年来,他对青藏高原的深情,对那里一草一木,那里普普通通的人们的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