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河研究各取所需运河功臣的再发明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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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永乐初年工部尚书宋礼重开会通河,运河得以成为漕粮运输的通道。然而宋礼本人却在近百年内不以河工闻名于世,直至其所开创的南旺分水口工程完全发挥作用,又逢工部成为运河管理的中坚力量时,方被大力颂扬,并最终于正德年间立祀。稍后宋礼子孙及辅助开河的老人白英的后裔也迁居工程所在地,并享有赏赐品官或祀田的优容。明清鼎革之后,正值管河官由工部官转为理民生的道臣,以宋、白后人名义的群体,通过编造文献,又或辅以河职,或凭藉在当地的势力,最终确立并扩大了优免差徭的祀田占有额,并以“社”的名义联结宗族,形成通过占垦湖田发展起来的地方势力。

明清;运河;宋礼;白英;祀田;宗族

引言

大明永乐九年(),工部尚书宋礼奉皇命督工重开主要位于山东境内的关键河段——会通河(徐州—临清段),又恰逢平江伯陈瑄疏浚江淮运河,运道遂通。十二年,宋礼奏请罢海运而从会通河输送漕粮至京,永乐帝准奏,从十三年开始实施。

由此可知,宋礼对运河之建居功甚伟,然而令人匪夷所思的是,他生前及故后近百年间,却未因此事功见诸于世。《明太祖实录》中仅有“工部尚书宋礼督工开会通河”寥寥数字,红格抄本中甚至把宋礼误写为“宋福”。据明人考证,弘治年间(—)大学士李东阳途经会通河,写出“尚书宋公富经略,世上但识陈恭襄”之句,世人始知宋礼之功,但同时也说明至此,世人还是只知道陈瑄治河,而不知宋礼。至于清修《明史》所载辅佐宋礼开河的当地老人白英,更未见于当时的记录。

宋礼之功为何被埋没百年?为什么到明中叶其人其事又再度被人提起?就前者而言,据明人分析,开会通河的过程中,宋礼曾被刑科给事中弹劾,说他不恤工匠;或说其在世时,为人过于严肃刚正得罪同僚,以致身后未能扬名,以至于身故之后“压于势要,功业遂掩于碑文;子孙微末,乞恩又失于当日”。就后者而言,有学者指出,由于后来河道总督与漕运总督的职能划分出现龃龉,晚成立的总河为了“证明自身职务合理性和重要性”而追功宋礼。然而,首任总理河道设置一年后便随着该官员的升迁而撤(—),正式常设总理河道是在正德十一年(),而在此前已为宋礼立祀。此外,在重大河工实施时,总领官名号上虽有河、漕之分,长时间内职权区分并不是泾渭分明的,往往一身兼任总河、总漕。

若要解答上述问题,需要从宋礼治河的重要意义为何被后人重视,以及相关运河管理制度的变更着眼。此外,宋礼和白英得以立祀的祠堂坐落于会通河的关键节点“南旺分水口”(亦是整条大运河的地势最高处)上,而这里又生活着宋礼、白英的后人,自明中叶以来专奉祠祀,他们与宋礼事功的“再发明”有何关联,也是令人颇感兴趣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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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万历时期南旺分水枢纽示意图

宋礼的再发现:工部对运河事权的管控

宋礼(—),字大本,明初河南永宁县人(今洛阳市洛宁县)。明初从乡校以明经充贡礼部,补太学生。后来擢升山西按察佥事,持法严峻,降职为户部主事。建文初年,因举荐授陕西按察佥事,后因事追究被降为刑部员外郎。永乐初署礼部,而后因业务精熟擢升为礼部侍郎。永乐二年升工部尚书,恰逢营建北京,四年奉旨赴四川采木,九年以工部尚书之职奉命重开会通河。

引言已述,《明太宗实录》关于宋礼开会通河的实时记录是非常简略的。弘治九年()工部管河郎中王琼所撰《漕河图志》,是现存关于宋礼重修会通河细节的最早记录:

新开河乃自汶上县袁家口徙左几二十里,至寿张县沙湾复接旧河。又用汶上县老人白英计,于东平州东六十里戴村旧汶河口筑坝,堨汶水西南流,由黑马沟至汶上县鹅河口入漕河,南北分流,遂通舟楫。

从引文可见,宋礼在会通河的改动有两方面:一是改道,袁家口至沙湾一段左徙了二十几里再接入旧运道;一是采取白英的计策,筑坝引水济运,在上游东平州汶河口戴村建坝,遏截原本东北方向入海的汶水改成西南流向,经当地的沟渠,在鹅河口(即南旺分水口)流入漕河,南北分流补给运道。文中汶上县老人白英生平不详,根据明代河书“若夫经历坝闸浅洪则又有徒役……其统领者曰老人”的记载,他应是一位熟悉河道工程、负责工事、管理夫役的土著。正是自此河臣的记载以后,白英献策戴村建坝引汶水济运的事迹就和宋礼的河功交织在一起了。

会通河成后,宋礼便又被派往四川采木材,离开了运河事务,永乐二十年卒于任上。两年后他归葬故里,大学士曾棨应其后人之邀撰写墓志铭,历叙他的仕途历程。说到功劳,则用了极大篇幅表彰他去四川采木以营建首都宫殿的事迹。除此之外,朝廷所写祭文亦是哀叹他在四川的鞠躬尽瘁之功。同侪、朝廷在悼念宋礼时,均对其开河之事不置一词。

明王朝实行以运河漕运的办法之后,起初为人推崇的漕运功臣是总兵官陈瑄(—)。陈瑄,安徽合肥人,在靖难之役中,任江防都督佥事的他率领水师投降了燕王朱棣,使后者得以渡过长江。朱棣即位后立即封他为平江伯,世袭指挥使。永乐元年,他便以总兵官之职,督海运粮饷到辽东。大运河的修筑,把江南和明成祖的根据地北京连在一起,具有军事运输的作用。大概因这个缘故,武官出身的平江伯陈瑄也负责了运河的修建。永乐九年宋礼疏浚北边的会通河之时,陈瑄也治理江淮诸河,运河遂通。十三年,永乐帝罢海运,任命陈瑄为首任漕运总兵官,负责运河漕粮运输的各项事宜。他最为人称道的就是这年开辟了淮河下游淮安府附近的清江浦运河,导湖水入淮水,并置闸以控制宣泄。清江浦的开通,使得江南漕船不需再在浅水区牵挽,直接进入作为河道的黄河,再转入会通河,节省大量民力。宣德八年()陈瑄去世后,因浚河之功有德于民,百姓立祠塑像于清江浦崇奉。而后“于淮安、徐州、临清等处具蒙建祠”。

图2陈瑄人物雕塑

陈瑄享有这样的优崇,除了拥戴永乐有功之外,也确因其功绩而实至名归:任职漕运总兵官的陈瑄,在漕运和运河上负责的事情是全面、全线的,包括造船、开河、修堤、筑湖、设闸、建仓、置铺舍。因为是首任,许多规章制度和官司的创设也都源自他手,比如他专设宁阳管泉分司负责督浚山东泉源以保证运河的通航。他任职期间漕运的通畅也反映了其治理的成功。八年之后,正统六年()皇帝命地方官府春秋致祭,平江伯陈瑄正式进入国家祀典。总的来说,明人早就认识到“平江以帝姻且久河工昭景铄”。

子孙在后世力量的强弱也影响着祖先功名的维系。明前期陈瑄家族显赫,每代有一名子孙袭爵平江伯,亦常常担任漕运总兵官之职,有能力维持其祖先名望之不堕。比如其曾孙陈锐,在天顺年间袭平江伯,佩印漕运总兵官;弘治年间兼太子太保,更被皇帝派遣,与太监李兴、右副都御史刘大夏一同治理黄河,功成之后,奉命祭祀陈瑄。家族圣眷之隆,一时无双。相反,宋礼去世之后则“子孙微末,乞恩又失于当日”。所以宋礼开会通河的功绩无法借子孙之力彰显。因此,运河开通之初,宋礼在运河上的功绩并不能与陈瑄平分秋色,他的资历、功劳及威望都远小于后者,其开河之事迹并没有广为流传。

宋礼开会通河之功重新被提及,据现存文献,最早可以追溯到弘治九年,即前文引用王琼的《漕河图志》。故事的概要是宋礼采老人白英之计,创设南旺分水口,引水济运。王琼此书是以前任王恕在成化七年()所写的《漕河通志》为蓝本的,后者已佚。若果如此,那么宋礼开会通河的功劳再次被朝廷大臣重新提及,应在成化年间。而之后的河书《泉河史》、史书《明史》以及与宋礼建祠相关的奏疏、像赞不断重复同样的事迹。

宋礼之功旧事重提,自然会有后续动作。弘治十七年,工部管泉主事欧阳琼历述宋礼开会通河之功,要求为宋礼立祠致祭。欧阳琼的建议得到了工部其他同僚的支持,经工部主事王宠的附和转达后,工部左侍郎李鐩同年上疏弘治皇帝:

臣近蒙命往山东勘议漕河事宜,往返道途,颇有见闻……臣考得永乐初年,我太宗文皇帝定鼎北京,首务漕运,继因济宁至临清漕道枯涸四百余里……寻命前工部尚书宋礼务求疏通,用汶上县老人白英之言,于东平州戴村社地方、汶水入海故道筑一土坝,遏截汶水,西流尽出南旺龙王庙前分流,三分往南接济徐吕、七分往北直达临清,会合漳卫诸水,下至天津,从此漕运遂通……后该平江伯陈瑄奉敕督漕……添设新闸、修筑旧岸……宋礼、陈瑄其功相若,今陈瑄于淮安徐州临清等处具蒙建祠赐祭,惟尚书宋礼身后寂然无闻……乞敕该部查照宋礼果有前功,照依陈瑄事例,于分水龙王庙处所建立一祠,令附近有司每年春秋致祭,永为定例。

李鐩的奏疏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1)宋礼开浚元会通河最为瞩目的功劳是创设南旺分水口,采用老人白英之计筑坝戴村,导汶河之水流向运河,在南旺分水,运道遂通。(2)主张宋礼、陈瑄功绩相仿,因此要求以陈瑄身后的待遇作为参考对象立祀宋礼。(3)立祀在南旺分水口龙王庙处。李鐩选择立祠地点为南旺,表明了南旺分水口此时在会通河上及宋礼治河功绩中的重要性。另外,值得注意的是,这份奏疏对宋礼开会通河工作的记载,并非完全因袭其引以为证的《漕河图志》,而是抹消了后者提及的宋礼从袁家口将会通河改道的变动,只保留了南旺分水口故事,并强调有赖于这个分水口往运河南北两个方向的接济,整条大运河才得以畅通。

正德六年,李鐩的呈请得到朝廷的批准,宋礼得以在南旺立祀。李鐩上奏之后,皇帝命山东巡抚同兖州府管泉同知等官进行查勘。他们派人到汶上地方拘集年高之本地人访谈。在此期间,工部不断上奏支持,又引《漕河通志》及《漕河图志》对宋礼开会通的记载,以及大学士丘浚、李东阳的诗文作为证据。如此往复了七年,朝廷终于批准申请,下令工部管河郎中等官可以支取河道银两,仿照陈瑄在清江浦立祠的例子,于南旺分水口龙王庙之侧设立“宋尚书祠堂”,并以当年辅佐宋礼开会通河和治理黄河的侍郎金纯、都督周长从祀。每年二月和八月,令南旺所在的汶上县出办祭礼,由管河郎中主祭。正德七年,宋尚书祠正式动工,正德十一年建成,时已升任工部尚书的李鐩更书成《宋尚书祠堂记》,刻成碑文,置于祠堂之内。至此,明初以采木之功著称的工部尚书宋礼,在成、弘时期为河臣宣扬其开会通河之功,并最终在正德年间因此立祀。

宋礼何以能够在百年之后扬名,使其治河之功与原本相距甚远的陈瑄不分伯仲?这必须得从他立祀的细节中寻找关键助力。

首先要从工程南旺分水口说起。所谓分水,即将河水分流,部分向南,余下向北,否则只是补水。据姚汉源研究,宋礼开会通河时新创南旺分水口,与其南边的古已有之的济宁分水口一并运作,共同引汶河水补给运河。到了弘治年间,济宁分水由于河路淤垫浅,水发则泛滥淹没原野,利于漕河之功能仅十分之一,分水作用已是大不如前。同时,南旺分水口的重要性因运道失去黄河补给而增加:弘治六年黄河再次决口张秋,并携汶水入海,运道浅涩,刘大夏奉命治河。一年后又遣平江伯陈锐、太监李兴共同督工,秋天又派通政使张缙。所用一系列治理办法包括,在决口上游疏导黄河南流入海,再相继堵住张秋运堤决口和黄河决口。黄河北岸修建太行堤两道,断绝了黄河入会通河之路,此后会通河不再受黄河干扰,亦不再能引黄水补给。于是南旺—临清的会通河北段更加需要南旺分水口的补给,南旺的重要性因之增加。

弘治十七年,工部右侍郎李鐩会同各官考察,认为南旺地势比济宁高出3丈,所以济宁的分水仅能南流,无法北上。这以后,济宁堽城坝虽然保留,但仅限于辅助作用:阻截淤沙、减缓流向戴村坝的水势。即不再处理分水的工作,这正如姚汉源所指出的:南旺分水此后一家独大,代替了济宁分水。这之后绘制的各种运河图内,只有南旺被冠以“分水口”的名称。

这就是说,工部管泉主事欧阳琼请求为宋礼立祀之时,正是南旺分水成为运河上唯一分水口的当年。宋礼祠堂选址南旺,也说明了该分水口是宋礼开河功绩的标志。而南旺位于运河最高点,水流容易流失,又是在季风气候的山东地区,原本水源就缺乏,故而此时这唯一的分水口确实是运河上批隙导窾之所,此时河书对于宋礼治河功绩的表彰也集中于此。

南旺分水口在未成为唯一分水口前,就因日益重要的分水作用,而不断增设闸座,以加快积水速度,使漕船通过这一浅涸之处的速度加快。因应闸座数量的增加,就需要管理的加强。这不仅是技术要求,更重要的是防止豪强擅开,因而需要品级高的官员前来管理。

图3南旺分水枢纽

在南旺分水口一家独大的次年(),工部在宁阳的管泉主事开始兼管南旺闸事。该职是永乐十七年应漕运总兵官陈瑄之请而设立的,以董运河上源之地的工役、材料、疏浚、开凿泉源诸事。此后兼任南旺闸座主事的目的是防止粮运迟误。因为原本安排在南旺的不入流的闸官职位卑下,或惮于往来势豪任其支使、或听受贿赂而擅开闸门,以致走泄水利,粮船搁浅;可是添官又恐扰民,弘治十七年朝廷制定了折衷的办法:在每年3—8月粮运的高峰期,在宁阳的工部管泉主事前来南旺暂住,监理闸事,平常闲月则督率官吏老人挑浚泉源。弘治十八年是试行期,如果行之有效,则成为常计。从此后的官员设置来看,宁阳分司“摄职”南旺闸事大致固定下来。

因此,为宋礼立祀的请求,是宁阳管泉主事在即将兼任南旺闸座主事时提出的。当年为陈瑄请设的管泉主事却在此时请求立祀宋礼,其间多少有点蹊跷,但通过仔细考究,此举背后牵连的是整个运河管理体制逐渐独立,工部官掌握核心管理权的变化。

明前期运河的管理体制是河漕不分、差官不定的。运河最高的主管官员是陈瑄以漕运总兵官之职兼理河、漕二务。牵扯到具体事务时,“河闸泉务,事体重大则以大臣勋臣涖之,而不常置”。即是说,此时督导河道工程事务的官员是非常设的“差”官,而河闸泉务的工程大小不一,所差官员所属部门及其官品、职权亦不一,没有公署或僚属,随事而设。正统四年副总兵官王瑜请增设官员分理运河。最后朝廷决定“仍遣郎中孙升等六人分督,俟漕运毕日还任,岁以为常。庶官不冗而事不误”。增设官员在漕运期结束后还需还任,即是从各部借调,说明当时并不认为需要单独常设河道管理之官。

随着运河事务的日益繁杂,自宣德起,朝廷认识到河道必须有专理官,于是先后任命过工部官、山东布政司参政、河南按察司副使、通政,最终定型为工部都水司郎中作为中层的专理官。成化七年河道分通州—德州、德州—沙河、沛县—仪真、瓜州三段,前后两段均由工部主事专理,中间段则归山东按察司副使。成化十三年更是河道以济宁为界,分为两段,均由工部郎中负责,且兵部奏请该官扩大事权,“兼理河道、驿传、捕盗、夫役之事”。自此“山东河道与南北直隶均隶(工)部矣”。

然而工部此后对河道的掌控并不稳固。弘治八年,河道恢复三分,中间德州—沙河段归的是通政司通政张缙。工部申请崇祀本部尚书宋礼之年(弘治十七年),正是监察御史请裁工部管河郎中之时。御史以当年的黄河决口张秋为由,说河决之初水势微小,正是因为官司互相推调才成大患,裁官还可以节财省费。工部据理力争,最终保住了专设之郎中。从此该职成为整个河道行政体系的中层,再也不见有裁撤工部管河官的议论。

如果说管河郎中面临裁撤危机与请求崇祀宋礼是同年一事只是巧合,那么正德六年朝廷终于批准在南旺建立宋尚书祠堂,又与河道再次以济宁为界分为两段,右通政退出,由工部全面负责的安排同时,二者之间当有一定的联系。由此显示,工部在河道的地位与宋礼崇祀的关系可谓一目了然。此后河道无论分多少段管理,增设的官员都是工部郎中。

由以上可知,追祀本部尚书宋礼应是出于稳固工部在河道事权的目的,宣传从开国之初工部就对运河有切要之功。此外或许还有实际利益:在宋礼祠堂落成二年后(正德十三年),宁阳主事朱寅在祠堂旁边南旺建立公署。在那之前,兼理的主事来南旺只是寄居在府馆。

而这一时期,陈瑄的开河之功也愈益被强调。宋礼立祀的请求比照的是陈瑄之待遇,使得后世读者误以为宋礼和陈瑄有竞争关系,实际上,两者并不是此消彼长的。宋礼最初被立祀时,还是会被陈瑄掩盖光芒,有司居然将陈瑄的牌位放于宋礼祠。而后虽然恢复宋礼之位,但陈瑄之位并未被弃,而是挪到安平镇。大约同时,在距离南旺宋尚书祠堂不远的济宁,报功祠并祭陈瑄、宋礼。明中叶以后的认识是:“恭襄(陈瑄)戮力于淮南,康惠(宋礼)开奇于河北。”即陈瑄的功业在淮南的运道,宋礼之劳在黄河以北,所以,这以后的变化毋宁说是“陈、宋二人并举”,且都以河道工程见著于世,陈瑄作为漕运总兵官在漕运制度建设上的功劳亦被弱化。这与明中叶以来河道事务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重要性日益增加也是同步的。

质言之,运河初开之时,宋礼并不以河工名世,直至弘治年间,其开河事迹始为河臣传播,辅佐人物白英亦随之出现。此时,正值其开创的南旺分水口成为运道上唯一的分水补给工程,因其调水任务加重,工部调整管理制度,驻扎在临县的管泉主事要有半年时间驻扎南旺,督理闸座事务。正是这位工部主事,开始奏请立祀宋礼,并得到更高层的工部官的支持,终于在正德年间获得允准。这一时期又恰逢工部在中层掌握了河道管理权,但职权又被撼动之时,因此工部极力主张这位本部尚书的开河之功。彼时运道河务因日益繁杂而逐渐脱离漕运,成为行政管理的独立部分,在工部分段管理河道事权最终确立之时,宋礼立祀之请求也被朝廷许可。总之,宋礼的立祀与运河工程的改变、河道管理的日益独立、管理部门的分化及国家的政治背景变动关联至深。

祖荫:万历改革的工具

相传宋礼创设南旺分水口,得益于当地老人白英献计,因此其开河之功白英亦应与有荣焉。然而宋礼的立祀起初与白英无干,更没有惠及双方子孙。宋尚书祠堂初立时只设有一个扫祠门子负责日常维护,祭品由汶上县出办,主祭的则是工部的管河郎中。

献计于戴村筑坝的白英,在宋礼立祀时似乎并未共享荣耀。本来作为一介平民的白英没有得到朝廷的公开表彰并不足怪,但曾为宋礼立祀努力的工部主事王宠却对这个结果颇有不平:“但此集不开载祀白英之处,是为缺典。以愚论之,当于戴村坝上立祠以祭之。”嘉靖十一年(),工部管泉主事徐存义感慨宋礼早已在南旺立祀,而白英还未曾被官方祭祀,享有香火,有点不公。于是他整修龙王庙,拨了85亩田作为香火费,由两个主守龙王庙的僧人代管。重要的是在这次重修中,徐氏增加了白英的画像,与汶河河神、席桥河河神、土地神的画像一同置放在龙王像的旁边,以供拜祭。总的来说,两人得到祭祀都有赖官方和个别官员的支持,而与其各自的后人无干。

自万历之后,一切开始发生改变。万历初年,总河万恭改建南旺分水工程之时,在拦截汶水的戴村土坝旁边开一坎河口石滩,当夏秋水发时,需要减少或增添石头,以调节泄入海洋的支流的水势,加之戴村土坝每年都被冲决,需要专人看护和维修,根据万恭的安排,此事由“汶上管河官兼白老人分理之”。万历元年(),万恭找到在附近居住的白英的后裔,“令充冠带老人,量管河夫,世守坎河之滩,修戴村之坝”。所以前述“白老人”就是白英后裔充任的老人,因系世袭,故可以“白老人”称之。

当白氏后裔世袭冠带老人后,很快改称为“汶上世役义官”,说明他们占汶上夫役之名额,然而实际上白英并非汶上人,而是临境的宁阳县人氏。《兖州府志》里宁阳县下有“白老人祠”条,称:“在县西北堽城村祀明白英,其故居也。”即白英祖居宁阳县的堽城村,遗憾的是笔者并不确知该村的位置,现在的宁阳县堽城镇辖下并无堽城村,但有堽城里、堽城屯(分堽城西村、堽城南村、堽城北村、堽城东村)等名称相近的村落,均距离堽城坝不远,相比南旺,此处距离东平州戴村坝也更近。查《汶上县志》之“泉湖图”,确实绘有一座“白老人祠”,不在南旺分水口,亦不在戴村坝,接近禹王庙(见图2)。田野考察中,附近也有一座禹王庙(今属伏山镇),但笔者未寻得白老人祠的遗迹(可能在戴村坝设祭后,此处就废弃了)。另外,白英在开通运河之前就秉“老人”一职,宁阳县境内多泉源(又是后来管泉分司的所在地),而且宁阳县境内元代就有运河的设施堽城坝,一直维持着运作,也需要一定河夫、老人的照管,存在着在明代重开运河前就设有老人的可能性。所以白英原应是宁阳县管泉老人。但是,万恭为何专门把白氏后人挑出来负责此事呢?

图4《泉湖图》中“白老人祠”所在位置示意图

这要从占籍汶上的白氏后人所出任的“世役义官”之职讲起。明代中叶,正是一些地方开始尝试不同的赋役征收方式,也即晚明赋役制度改革开始起步的时期,在戴村坝新出现的“管泉坝义官”之职,正是嘉靖中期夫役改革后出现的。白英、宋礼创设的戴村坝坐落于汶上县与东平州的交界处,它的河役负担是由这两个州县平摊的。弘治时,戴村坝修坝夫役安排是:“本州(东平州)老人一名,夫一百五十名;汶上县老人一名,夫一百五十名。”正德时,河夫们增多了“岁办桩木九百根,草九千束,树六百株”的物料职责。但自嘉靖中期以来,河夫逐渐停役,裁革,折征为银:

原额修坝夫三百名,本州(东平州)一百五十名,汶上县一百五十名,岁办桩木九百根,草九千束,柳栽六百株。今渐裁革,停役夫十二名,议改征银夫五十名,每名每年征银二两,贮兖州府洪备库。见役夫四十名内拨看坝夫四名,老人一名,新添管泉坝义官一员,小甲九名。

此时,山东已普遍实施“均徭法”,加之出于减轻沿河州县河夫负担的考虑,于是有裁革、停役和改征银夫及物料折银的各种措施。裁革的河夫变成银差,平摊给原先没有河夫差役的济南府、青州府、登州府、莱州府,征得的银两解赴河道,转发给兖州府、东昌府,让当地的负责人就近雇募夫役。那么,雇募和督工由长期而稳定的人员负责更适应这一变化,作为“世袭义官”的白老人契合了这一情势,它接替的正是嘉靖后戴村坝新添设的“管泉坝义官”。而白英原籍宁阳县,与戴村坝无干,或许出于夫役需要,才将其子孙转籍。同时,这又为他们清代移居汶上县南旺打下了基础。

此外,在明代,所谓“义官”通常是指给官府捐粮捐钱或在地方上帮助修建公共设施,也有出资组织地方武装保境一方的人,被官府赠以“义官”身份,待遇同于七品散官。所以,白氏作为老人,大概是因为他主动承担起管坝的职责,所以被朝廷给予冠带,即为义官。但此处与其他各种义官不同的,一为额设,二是世袭,因此介乎于体制内与体制外之间,所以,一方面政府采取银差的办法替代力役,所需人夫为临时雇募;另一方面则鼓励地方绅豪出钱出力,政府提供荣誉身份,由他们来监督、管理特定的事务,二者都是这种国家事务社会化的做法,换言之,即“买服务”。

在安置白英后人之后,万恭随即奏请将宋礼的嫡长子孙从其原籍河南永宁县迁到南旺专驻,授予管河的世袭职衔,“以备任使”。至于是何工作,并无明指。河道管理人员力量的微弱是个老问题,比如管理闸、湖的胥吏本想积水,但被豪强阻挠。这些官吏人微言轻,在当地管理的实际效用有限,增添官吏又恐扰民,所以增加一些由本地人承担的职役也不失为一个办法,与白英后人充当的“冠带老人”大同小异。但是否只是某种借口,比如只是为了重新凸显宋、白二人,而并非实际上有什么具体的责任,也未可知,否则为何只找宋、白两家后人,便无法理解。

在万恭做了这番工作后,朝廷也迅即赠宋礼太子少保,谥号康惠,恩荫其孙子一人入国子监读书。同时也赐白英冠服,确认了白英后人世袭“冠带老人”的身份。宋氏家族文献中收录了一篇《查荫案验》,正是回复万恭之请的公文:

将前工部尚书宋礼正派嫡长孙预先查取一人,听候明文至日具结,转文起送赴部送监肄业。再将嫡次孙四人给与衣巾,令赴南旺宋公祠居住,供办香火,专管奉祀。听候本部院拨给附近湖地拾顷,永远管业,仍免其正派门丁杂泛差役,以示优恤。

文中的“附近湖地”指的是南旺分水口附近南旺湖内的土地,该湖被运道及运河一分为三,分别称为西湖、马踏湖和蜀山湖。宋礼立祀之后,时人将把天然湖泊南旺湖设为运河“水柜”之举,附会到他身上。作为用以蓄泄水源以保证运道水量稳定的官方“水柜”,其领域内应禁止湖田的垦耕,不过湖域面积广袤,朝廷若非下定决心整治,湖田还是屡禁不止的。宋礼子孙的10顷湖地就是在此背景下拨给的,其四名嫡次孙迁去南旺,负责供办祭祀所需花费。除拨予上述湖地外,既免正派门丁银,又免杂泛差役。

无独有偶,万历二十六年,工部主事胡瓒在戴村坝建白英专属的祠堂。胡瓒事后写有一篇记录该事始末“记”,文内说胡瓒上任后拜谒戴村坝的龙王庙,庙仅是简陋的一室,地势低洼,各神灵均是画像,主神为龙王。时议白英是人,其他均是神,共处一室,一同拜祭,与礼制不合。胡瓒说,庙已建就不敢毁,他的解决办法就是将白英挪出来,在龙王庙后新建一专祠,令白英后人子孙奉其衣冠,岁时祭祀。而挪白英神像另建祠堂时,胡瓒曾于“他日之坎河,吏请如故事,则其庙三楹”,我们知道白英后人自万历元年起已经担任“冠带老人”,负责戴村坝和坎河口石滩(后改为坝),这个“坎河之吏”则有可能就是白英后人。如此,白英建立专祠之事,背后可能有白英后人的推动,甚至可能是白氏主动承担起世代维护河坝之责、从而以某种形式支持了国家在这一时期进行的赋役改革所获得的回报。

总之,在万历时期,在工部官员的大力倡导——也许也有宋、白两家的暗中推动——之下,两家子孙在各自祖先的功业所在地定居、发展,并与南旺分水工程建立了联系。

时至明朝即将灭亡的崇祯十五年(),曾任河道总督的张国维在升任兵部尚书后上疏乞酬元勋。疏内说神宗(万历皇帝)恩荫宋氏一子孙入学后,只有祭田10顷,日久凌替,宋氏血裔相继饿毙,止存一人,皇上之前赏赐的两河银只是杯水车薪,“乞皇上敕下户、兵、工三部,即宜优予锦衣一荫,世镇南旺”;并且给以长期职务“以奉俎豆,且令其岁襄南旺之大挑河道”。大挑是指挑浚运河正道,它首先要闭闸绝水,即关闭要挑浚河道两端的闸,使河道不再受水,然后派河夫入道取泥。这是建议朝廷继续给予宋氏优待,条件是让他们负责大挑工程。虽然我们未能在官方记录中找到朝廷对此事的回复,但在清代所编宋氏家族文献中保留的《前朝宋氏封典补遗记》里,记录了张国维请恩荫宋礼后裔疏后,有“立给宋公崇光锦衣指挥职衔,令其世袭”一语,甚至还编造了赐给“祭田二百八十顷,以奉庙祭”的说法。《宋氏世家谱》称,“此吾宋氏兴家立业所由来也”。

我们并不肯定这篇清代追记的《补遗记》所说袭锦衣卫指挥使和赐祭田是否属实,这有可能是宋氏在清代为了主张他们所占湖田的合法性而伪造的文献;而张国维提出这样的建议,至少说明张国维认为宋氏一族有能力负责每年南旺分水口一段河道的大挑工程。根据清代《挑河募夫条约》,大挑人的工作包括调发夫役时注意选用身强力壮的河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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